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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责任部门: 市直机关工委 发文日期: 2020-02-04

中共常德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2-04 信息来源:市直机关工委 【字体:


中共常德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目  录

第一部分:中共常德市直机关工委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中共常德市直机关工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第一部分:中共常德市直机关工委2020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抓好组织实施。

2.指导市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3.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4.指导督促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市委报告。

5.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市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6.配合市委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7.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8.指导市直机关和中央、省驻常单位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9.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检查考核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纪委履职情况。

10.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1.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

12.协同市委有关部门指导、规划、监督、检查市直机关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轮训市直机关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和党务干部。

13.指导下级党的机关工委工作。

14.负责市直机关智慧党建工作。

15.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市直机关工委内设科室4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群团部、党建督查室;派出机构1个,为中共常德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党员教育活动中心、党建信息研究中心;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委为一级预算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中共常德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即常德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预算,全部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市直机关工委归口管理的各内设部门、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使用的专项资金;主要包括行政运行(组织事务)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业务)等。

2020年市直机关工委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收入预算数477.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7.97万元,占100%(经费拨款477.97万元,占100%;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2020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2.33万元,下降0.48%,与去年相比,基本持平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支出预算数477.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97万元,占78%;项目支出105万元,占22%。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上年相比基本持平,主要是因为市直机关工委承担机关党建相关事务,领域相对集中。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7.9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下降2.33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主要是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压缩和控制“三公”经费的相关要求与去年相比,“三公”经费比率大幅下降。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直机关工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2.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9.8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79.46万元、津贴补贴36.19万元、奖金73.81万元绩效工资12.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0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5万元住房公积金23.6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中退休费指出41.07万元;公用经费63.14万元,包括:办公费2.69万元、印刷费4.4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6万元、会议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1.66万元、福利费3.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26万元

(二)项目支出:市直机关工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5万元。其中延续项目5个:(1)市直单位绩效评估工作经费10万元,(2)党建工作经费10万元,(3)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10万元。(4)市直单位党员教育培训经费50万元, (5) 党员教育活动经费20万元;新增项目1个:(6) 机关文体活动经费5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市直机关工委“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9万元,下降了85.71%原因是削减了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因公出国(境)费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1.市直机关工委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20年市直机关工委行政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372.9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市直机关工委暂时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直机关工委共有车辆1台,价值28.75万元。其中:公务车辆1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台(套)。通用设备31台,价值71.48万元,净值50.94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15台,价值11.50万元,净值5.38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市至机关工委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7.97万元,其中: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7.97万元;纳入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7.97万元。

(五)预算经费的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中发〔2008〕8号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的通知。

2.2010年中共中央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2年中共湖南省委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2014年中共常德市委印发的《常德市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

3.2015年6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党组工作的领导。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党组设立审核、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纪律检查机关、党委其他部门和有关派出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党组应当加强对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支持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履行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建立党组及其成员履职考核制度,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负责,纪律检查机关、党委有关部门、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参与。

4.中共常德市委常发〔2001〕2号和常通字〔2001〕16号文件规定,市直机关工委是市委的9个工作部门之一,主要职责是:负责制订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分类指导中央、省属驻常单位和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市直单位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负责机关党组织正副书记的考察、任免和培训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党内信息库的建设、维护工作;组织、指导各机关党组织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和宣传思想工作;组织、指导各机关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向市委反映市直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领导机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工作;负责市直单位量化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市直单位城管创建、园林绿化、文明城市创建督查工作;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5.中共常德市委常发〔2003〕8号文件规定,建设学习型机关(含事业单位)由市直机关工委牵头。

6.中共常德市委、市人民政府《常德市文明社区(小区)、文明窗口单位、文明街道(路)、文明风景旅游区、文明机关评选和管理办法》规定,市直工委负责市直机关的文明机关评选推荐活动以及督导、考察、部署。

7.按照常办〔2008〕14号和常发〔2016〕3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工委将关心下代工作纳入市直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设置市直机关关工委承担整个市直机关各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导。

8.常发〔2014〕8号文件规定,市直机关工委负责指导全市机关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党员集中轮训制度,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

9.开展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述职,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促进党组(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力举措。这项工作,中央有要求,中组部有文件《关于开展市县乡党委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中组发〔2014〕22号),省里有考核(见2015年省绩效评估指标设置)、有模式,市里2015年进行了述职,2016年工作已经部署,成为了由市直工委承办的年度重要工作内容。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0年市直机关工委预算公开表格

20210616202310190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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