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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DW030-20191127-115510 所属主题: 党风廉政
公开责任部门: 青海日报 发文日期: 2019-11-27

2019年度青海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检查考核工作全面启动

发布时间:2019-11-27 信息来源:青海日报 【字体:

西宁讯 (通讯员 袁永郁) 近日,按照省委安排部署,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动员部署及培训会,全面启动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检查考核是检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重要手段,目的是通过以考促建、以考促改,增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政治责任感。省委高度重视考核工作,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了《青海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办法》,省委书记王建军亲自审定了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检查考核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年度专项考核占总分的60%,增加了正向激励加分,取消了对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务轻处分被扣分情形,明确了反向扣分的具体情形。同时,从被考核的90个地区单位只抽取1/3进行年度专项考核,未抽取的沿用上年度专项考核得分,其日常检查、委员(代表)和社会评价正常进行。日常检查占总分的30%,主要由省纪委监委相关部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省委巡视办、省国资委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和平时掌握的工作情况评分。委员(代表)和社会评价占总分的10%,委员(代表)评价在省委全会、省纪委全会、省“两会”上进行;社会评价委托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省国际互联网中心,采取问卷调查、电话访问和网络评价的方式,对被考核地区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进行社会满意度评价,请广大干部群众于12月1日至12月30日登录青海新闻网、青海省人民政府网、青海纪检监察网及青海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积极参与社会满意度评价。

今年年度专项考核成立8个考核组,于2019年11月20日至12月15日,由省委常委带队,抽调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干部开展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全省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业绩评定、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责编:王珂园、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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